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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康国韩公墓志铭元祐二年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九、《范忠宣公集》卷一五
韩绛字子华,其先真定人
曾祖某,某官。
祖某,某官。
考某,以忠义显于仁宗朝,至参知政事,谥忠宪(缺二字)生公颍昌府长社,今为长社人
公以父荫,补太庙斋郎,累迁大理评事
公少好学,及长益刻苦,攻文章,知名于时。
庆历二年进士及第,名居第三,除太子中允通判陈州
忠宪公忧,服除,召试学士院,除太常丞、直集贤院同知太常礼院
有事于太庙,百官当入庙习仪,公曰:「习仪有赞唱登降之烦,而神主在焉,不敬,当徙他处」。
诏就尚书省,著为令。
开封府推官赐绯衣、银鱼。
男子冷清,自称皇子,言其母尝得幸掖庭,有娠,出而生清,都人聚观汹汹,吏收捕不敢急,一府惊疑,莫知所决。
清止流近郡。
公上疏引方遂诈称戾太子事,论奏甚切,天子遣中使独以问公,遂追清伏诛。
三司户部判官
江南饥,诏公体量安抚,公论衙前役最苦,一当其役,或竭产破家,民至嫁母析居,以求分丁减等。
公为五则衙前法,奏行之。
发运司岁输信州盐三十万,漕不以时,水涸则寓旁近郡,而州配遣上户辇取之。
信州上户千三百家,坐盐事破者八百家矣。
公乃奏趣发运司以时输盐,遂绝其害。
江南岁以贱价市缯纸竹箭及他物种种,民苦之,公乃令优其直,仍以户口多少为差。
兼并之家,私有陂池溪湖而锢其利,公乃以均所近民,使众共之。
信州官庄四百顷,以衙前四十人假官牛以耕,牛死,输课不已,人至破产。
公减其课,召民愿种者予之。
宣州廖询不法,畏民讼其恶,馆公于深严。
公觉之,命驾直入传舍,诉者果塞门,收治,询抵法。
其所施设兴置甚多,民皆以为便。
使还,除右正言
是时仁宗春秋高,国嗣未立,公上疏屡言之,退而焚其藁。
诏除内都知守忠内侍省事,公言内都知判省,本朝所未尝置,卒罢之。
道士赵清贶有罪,事连宰相,公奏请穷治,于是宰相知开封府者皆坐谪。
无几何,两人皆迁,公复争之,章累上,不报,家居待罪。
仁宗祀南郊,道过公第,遣使问劳,除礼部员外郎,赐三品服,纠察在京刑狱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同修起居注
召试,知制诰
选人刘抃改大理寺丞,公言抃以术数游公卿间而改官,非士人也,愿以补天文官,从之。
内侍押班武继隆迁官,公封还词头,因发其过恶,继隆遂出为郓州钤辖
故事:郊祀,天子亲阅警场
公奏致斋当专一祀事,而临观鼓吹,非礼也。
上从之,后著为式。
公建议请间岁取士,诸郡发解会试,严保任之法,减高科恩例,事皆施行。
以便私求外官,迁吏部员外郎、知河阳
公曰:「便私不当进官」。
固辞不拜。
召判吏部流内铨。
河决商湖,李仲昌等开六塔河,功不成,河益为患,拜公河北安抚使
执政有是仲昌议者,乃败事,人无敢言。
公到部,尽得其状,请致狱劾治,于是仲昌等皆坐法。
使还,上欲公措置河北事,除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
避亲,改知瀛州
欧阳文忠公同列,言于朝曰:「韩某宜在朝廷,瀛非所处也」。
遂留知谏院
公辞,以谓前以言不用,罢谏官,今不敢当。
知审官院。
仁宗上元欲幸奉先寺宣祖神御、温成后园,皆在奉先寺
或言上欲临后园,公上疏切谏。
明日,将驾,上使谕旨曰:「欲酌献神御,非诣温成园也」。
权同知贡举,召拜翰林学士群牧使
仁宗尝遣使祠茅山祈嗣,公当草祝词,因上疏论求嗣之道,祷祝无益,愿放掖廷宫人之无用者,及限内臣养子,以重绝人之世。
日出宫人数百,而诏有司申严内臣养子法。
始议通商,诏公与包孝肃公、陈秀公、唐质肃公同定其法,县官岁入不甚减,而民不复犯法矣。
又诏公减冗役以宽民力,公奏择朝臣十馀人,巡行天下。
其所经制,一时便之。
嘉祐四年,廷试进士仁宗预使公进三题,公奏:「臣有兄子在试中,以嫌不敢上」。
使进,既试,果取用之。
其为人主所信如此。
吏部员外郎,俄迁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
时有近臣守藩不奉法,且得罪,侍臣列奏,愿得少宽假。
公曰:「两制有罪,两制营救,则天下之法常屈于贵者矣」。
遂并劾之。
时大臣荐举多不称,公论罢其尤无状者十人,内外严惮。
掖廷刘氏颇通请谒为奸,公密启之,仁宗曰:「非卿言,无由闻,当审验之」。
不数日,中书召公曰:「奉诏谕公,刘氏及它不谨者,悉逐之矣」。
又请采制以正官名,差九品以定章服。
百司常务,不关二府,依效《六典》,以定官令。
以近臣异议,不果行。
马军副帅张茂实之母乳悼献太子,茂实幼尝从母入宫中,前以嫌补外官,至是复以茂实主兵。
公奏论以罪执政
及列前后所陈,不见听者甚众,公遂家居请罪,移牒閤门,以言不用,不敢称中丞
谏官因诋公中伤宰相,擅去官号,罢知蔡州
不数月,授翰林侍读学士、知庆州
属羌有据堡劫镇城杀吏士者,公曰:「是不诛,无以肃诸部」。
出兵讨之。
朝廷闻举兵,疑问状问至,贼已平,诏书奖谕,加端明殿学士、知成都府
英宗即位,迁给事中,又迁礼部侍郎
忠宪公,有美政,人喜闻公来。
公为悉力兴利除恶,民大悦。
张乖厓镇蜀,仲春官粜仲秋粜盐,以惠贫民,官为给券。
岁久,券转归豪右。
公一切削除,籍贫民给新券,著令三岁一易,富人遂不得私其利。
蜀与夷接,边人伐木境上,数起争,又坏障塞。
公下令禁伐木,又以兵守蚕厓门,绝蕃部往来,使转就威、茂交易。
民疾病,官为给医药。
立僧寺使葬戍兵、贫民之死者、诸所兴建,今皆行之。
异时中人奉使蜀州,使酒场吏主其货易,因附益取悦。
公奏请禁止,英宗闻之喜,使内侍省著为令。
俄以群牧使召,中途迁尚书户部侍郎、权知开封府,浃日除权三司使
公请以川陜四路职田谷输常平仓,而随其事任道里,差次给直,可以平物价、养廉耻。
上叹曰:「众方姑息,卿能独不合时耶」?
诏行其言。
诸司吏有干恩泽者,诏已许之矣,公执不可。
上曰:「朕初不详知,当为卿」。
而侥侥者不已,公论执益坚,而为上言,即有飞语得究治。
上劳之曰:「法度日敝,正赖卿尽心,朕所晓,勿虑也」。
公建言:「宫中所用财货,悉以合同凭由取之,而近时赐与,亦用合同
故岁数十百万,而外徒知用物益广,而不知其有常典也。
请以其有例者,悉付有司」。
上从之,三司始得会计矣。
寻拜枢密副使
神宗尝问天下遗利,而公独请尽地方,因奏言:「差役之弊,害农业、伤民财为多,愿诏中外,极陈利害,更定其法」。
上嘉纳之,诏学士草诏,访问利害,而所述不能尽上意,上自具草,示公使损益以进。
旧制,升朝武臣皆选枢密院,注受无格,吏因为奸。
公请置审官西院,如文臣格。
又减兵额,并军营以省军费,领制置三司条例司,拜参知政事
枢密副使阙,神宗问公:「谁可补者」?
公曰:「无踰司马光」。
上即以授之。
以夏人扰边,庆州失利,天子太息。
右府有请行者,上不许。
公请行,即拜公陜西安抚使
公荐今左仆射吕公大防判官,以今资政殿学士李清臣机密
诏公得自除吏、补将校,以空名告敕付公。
吕公直舍人院判官,使即草制除授。
公奏攻守策,上手诏还之,曰:「此良策也。
然西路一委卿,安事廷议」?
公增筑啰兀等城,使河东、陜西为犄角,遂兼河东安抚使
俄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学士
公累辞,不许。
其攻讨防守,既有成策,而庆州卒有叛亡者,言事者因指宣抚司,以谓「数出师,烦劳致怨」,遂罢相,知邓州
庆州卒才两出塞,怨自他起,然公以身任咎,未尝自明。
上谕草制官曰:「可以其自请为言者也」。
公西行,赐金帛不可计,公悉以分将佐,无一毫私之者。
其后公所遣将校,往往有功,颇得要害地,增筑城守,议者惜之。
明堂礼成,迁观文殿学士
是时公年六十,自言:「先臣某尝从容道马少游之言,为父母守坟墓,使乡里称善人足矣。
臣尝私誓于先墓,期以六十守坟垄」。
章十上,乞归田里如初誓。
上遣中使谕之曰:「先臣有知,见卿宣力国事,必以为惬」。
公犹不已,遂除知许州,复谕曰:「可以守坟墓矣」。
公不敢辞。
明年,进大学士、知大名府,入觐,上曰:「西边之宁,卿之力也」。
时朝廷方更政事,令下,取朝夕办,官吏奉行不给。
公为上言:「愿宽期会简节,自息烦扰」。
上嘉纳之。
明年,复以本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
是时公继王荆公之后,请置局中书,考计用度,以制国用,而荐司马文正
数与同列争论,言不尽用,乃叹曰:「吾知无补于时矣」。
于是一岁之间,三请去位。
三司使发市易官职事无状,且创为贾人出钱免行法,民不为便,而诏孙永祥定。
执政有主市易者,将罪,公极论,卒责市易官,薄罪。
选人郑侠以上书讥讪下狱,参知政事冯公京故尝赒,同列因指以为党,得罪不测。
公曰:「明日黜,我继去位矣」。
因力为辩解,言未从,乞罢政事。
上虽不许,而责由此少宽。
同列欲有所用,公争上前,未能得,公曰:「请从此辞去」。
即再拜出,上曰:「此小事尔」。
公曰:「小且不伸,况大者乎」?
俄遣使谕公曰:「已罢之矣」。
公乃就职。
后数月,又以疾辞,拜观文殿大学士礼部尚书、知许州,移知太原府,俄拜建雄军节度使、知定州
以年七十,上疏请老,不允,复知颍昌府
过阙力辞,遂以节度使领西太一宫使,纳节。
上曰:「使相宫使,有近例」。
公固辞,乃拜金紫光禄大夫观文殿大学士,而宫使纳节自公始。
陪祠南郊,迁建雄军节度使、知河南府
,大雨,伊、洛水斗,冒城郭,民被溺者十五六。
是时公方以疾在告,乃力疾出,率其属救护,全活者甚众。
物价腾踊,人多不得食,公大发仓廪赈之。
禁止盗贼,收葬溺死者。
其施设有法,人恃以安。
奏请环城筑堤备后患,堤成,方数月,水复至,赖堤而免。
保甲养马,初令以十五年足,而提举官邀功,期以二年。
令迫急,民以高价市马,无所得,人不聊生,而不敢言者。
公条奏,得依前令。
裕陵役兴,异时昭陵、厚陵官吏营职。
至夜分出,妙择才者,分主其任,视事如平日。
有妄传陵下乏水,人多暍死者,诏益治运水之具数万计。
公以水不乏闻,民赖以不扰,而妄言者遂
又料所市物次第缓急,榜出之,民得预储,而价不腾踊。
人言裕陵成而不知者,公之力也。
今上即位,恩移镇江军节度使检校太傅进封康国公,俄加开府仪同三司、判大名府、兼北京留守
陛见,面谕以河北水菑之馀,非故老大臣,莫能安集。
遣使就第赐告。
公以天子新即位,母后共政,不敢复辞,遂赴镇。
尝问役法利害,公具言:「顷岁臣言衙前一役,当使人出钱召募,而及他役用钱广,而复取赢馀,谓之宽剩者,非也」。
时河决小吴,未复,议者欲为支川,傍大名注故道,魏人惴恐。
公五上疏,独乞复澶渊故道,而朝廷遂寝河役。
公复告老,十上章,除集禧观使,不就,拜司空检校太尉致仕。
公虽休居,而朝廷大事,辄上书尽言,恩礼优渥,劳问赐予,使者相望。
俄请还许,上敕有司具舟,遣内侍问行计。
诏入辞,登对,给一子扶掖,命宰臣宴馔都亭驿
是时大雨雪,人有冻死者。
公曰:「非臣下宴乐时也」。
得请罢宴。
将行,上书,其大旨以宽刑罚、崇仁厚为本,其条陈多当世要务。
未行,得疾,上日遣内侍监国医诊治。
元祐二年三月二日,薨于第,享年七十有七。
三殿遣尚书致奠,翌日,赐龙脑、水银以敛。
两宫临奠哀恸,赐赉踰等。
天子成服于苑中,辍视朝两日,策赠太傅,遣使赐告于柩前。
积勋至上柱国食邑至若干户,食实封至若干户。
公方严庄重,望其容貌,知其为大人长者,而仁爱恺悌,即之益亲。
居家烝烝,友睦亲族,内外无间言。
自未达时,已嫁娶亲戚孤独者十馀人。
既贵,所得俸禄悉以分给宗族故旧,家常无馀。
立朝端方,刚毅任重,得大臣体。
遇事果敢,临义勇发,不为后顾。
乐善疾恶,出于天性。
故其论奏,虽一时有行与不行,而读之皆知其心,本出于忠义,感激而为之也。
当时贤豪,多出其门,其后往往至公相、列侍从
其未显时,而指以为贤者,尚多有也。
虽高年家居,犹与贤士大夫终日宴乐不厌。
忠宪有子八人,而三人至丞弼
公既位将相,而仲尝任门下侍郎,今知汝州
季尝任尚书右仆射,今以观文殿学士永兴军
高年康宁,列镇藩辅,近世未尝有也。
其所临镇,去而民立祠者六郡,而定武大名闻公丧,皆饭僧哭于市。
有集若干。
范氏鲁公质之曾孙,先公二十一年卒,追封韩国夫人
子若干,某官;
婿若干,某官;
孙若干,某官。
宗师奉公之丧归颍昌,诏祭都门外,给一品卤簿。
某月某日,诏葬公颍昌府某县某乡某原,谥某
某,公之宾客也,公之所以知某者至矣。
某不自知者,公知之。
而不知某之所以志公之行事,得如公之知某乎?
虽然,义则不得辞也。
谨为铭曰:
韩望许昌,实自陈国
于穆忠宪,允时有德。
显显康公,再世聿兴。
不倚不随,奋于休明
一我肃心,前无险夷。
直有未从,以身继之。
率是以行,信于天子。
结于士夫,一德罔二。
遂相神考,董齐庶工。
正色在庭,献异于同。
弼臣遭谗,中外恟惧。
公曰我在,彼黜我去。
用是得直,善人以安。
或进匪人,公争帝前。
言不时信,再拜避位。
帝曰俞哉,公起视事。
国有君子,以直在外。
时无敢言,公荐于帝。
一时我非,邦国卒赖。
有合非逢,有违非愤。
物怀其诚,无我喜愠。
堂堂巍巍,公衮戎旃。
不卒我谋,有命自天。
既寿既康,受策归第。
如山如渊,重我国体。
德浮所受,人啬其福。
有蕴在躬,士觊其极。
呜呼告凶,两宫震恻。
厚赙备礼,哀荣有赫。
颍川之原,高明而泽。
生以其神,没安其宅。
铭石告幽,慰其孙子。
明明显庸,国则有史。
乞选文臣为帅守元丰八年十一月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七○、《国朝诸臣奏议》卷六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一、《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右编》卷九
先朝以昌祚尝小有功,用之管军延州,中外不以为允。
先朝升遐,召入宿卫,物议稍以慰惬。
今者渭州之命,群议复骇。
臣窃闻祖宗之法不以武人为大帅,专制一道,必以文臣为经略,以总制之;
武人为总管,领兵马,号将官,受节制,出入战守,唯所指挥
国家承平百有二十馀年,内外无事,以其制御边臣得其道也。
臣尝伏念御边御戎,深得上策,所以遗后世者久而不可以改,此其一也。
唐先天开元中薛讷、郭元振、张嘉正、王晙、张说、萧嵩、杜暹、李适之自节度入朝,李林甫疾儒臣以边劳至大任,欲杜其渐,以固己权。
明皇曰:「以陛下雄才,国家富强,而夷狄未灭者,由文臣为将,惮矢石,不以身先。
不如用蕃将,彼生长鞍马矢石间,陛下用之,必尽死力」。
明皇然之。
以安思顺李林甫节度,擢安禄山、高仙、哥舒翰等为大将
林甫利其夷虏无入相之资,故禄山得兼三道劲兵,卒称兵荡覆天下,唐室遂微。
臣窃谓祖宗之法不以武人为大帅,用意深远,非浅见者所能测之。
如昌祚人材未为难得,诚使卓然过人,可以付属,而祖宗之法由此废矣!
伏愿选内外文臣从官可以守边者,使之帅守,则祖宗之法常存而不废。
不幸后世有引此时为比,使武人帅边而不虞之祸如前世之甚者,岂可不预防其渐乎!
憙华严传 南宋 · 释居简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一○、《北涧集》卷五
释善憙,震泽沈氏子,字无愠颐庵其号。
年十五,白父母曰:「愿听我出家」。
家去蠡泽应天寺一牛鸣地,素崇佛,莫夺其志。
十六受度,以有明为受业师,法真师会则禀嗣师
讫戒品,飘然振超方之锡。
法真驾圆顿之旨于三吴,负大机器之士,憧憧自远,惟恐后。
公以妙年,方轨老成隽秀,染指法味,穷日夜之力,旁剔遐搜,疑必问,难必通,纤毫不碍膺乃已。
日用疏钞,研墨外,无长大,布不华,一饭不背众,不过午。
五讲大经,《楞严》、《圆觉》则十数遍。
撮八十一卷之要,则述《法界观》、《搜英记序》、《台说图》合三卷,以发其奥指。
《圆觉》类《杂花》而言约,则述《会不会篇》、《续教章》、《复古记》三卷,以统其离。
《金刚辨非注》、《金刚纂要记》、《同教问答》合五卷,则以定五教之分齐。
《破会三归一》、《破三宗说》、《兰盆辨正》、《□□□□》、《评连珠》合五卷,则以一异宗之纷纭。
法真师晚年所欲为,而噬脐于钟鸣漏尽。
应缘之地,则平江之宝幢,阅十四载。
嘉兴常乐三年,临安南山慧因十一年,皆西浙胜处,故得益者众,皆斩斩有所立。
寿七十八,腊六十二。
嘉泰四年正月初二,无疾而蜕于慧因方丈。
十日,阇维,舌不坏,骨石舍利入香严寺众塔,遵遗戒也。
赞曰:五竺特葬大浮图,尊法也。
大法渐醨,此土妄一。
衲子忝厥生,巧饰其亡,悉力假援,凿幽邃,擅形胜,以掩其朽骼腐胾。
神阴阳家,荒唐谬悠,妄冀夫所不当得,欲利其后,可哀也已。
公之所成就,虽扳竺西大浮图,何歉焉。
而决定明训,廪然在兹,于戏贤哉!
诫约遵守结甲保伍之法诏淳熙二年三月二日 南宋 · 宋孝宗
 出处:全宋文卷五二五一、《宋会要辑稿》兵二之四六(第七册第六七九四页)
刑部检坐条法指挥,行下诸路帅、宪司,委州军县镇及乡村将结甲保伍之法常切遵守,不得辄有追集骚扰,止差官巡门结定,务要盗贼屏息,民得安居。
候结讫,开具置册缴申枢密院
如窝藏奸盗,甲内不相救应觉察,一等科罪。
濂溪(并序 崇宁元年荆南作。)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九、《山谷全书·正集》卷一二、《周濂溪集》卷九、《皇朝文鉴》卷三○、《古文集成》卷七二、《古赋辨体》卷九、《楚纪》卷五三
舂陵周茂叔,人品甚高,胸中洒落,如光风霁月
好读书,雅意林壑,初不为人窘束世故。
权舆仕籍,不卑小官,职思其忧。
法常欲与民,决讼得情而不喜。
其为小吏,在江湖郡县盖十五年,所至辄可传。
司理参军运使以权利变具狱,茂叔争之不能得,投告身欲去,使者敛手听之。
赵公悦道,号称好贤。
人有恶茂叔者,赵公使者临之甚威,茂叔处之超然。
其后乃寤曰:「周茂叔,天下士也」。
荐之于朝,论之于士大夫,终其身。
其为使者,进退官吏,得罪者自以为不冤。
中岁乞身,老于湓城
有水发源于莲花峰下,洁清绀寒,下合于湓江
茂叔濯缨而乐之,筑屋于其上,用其平生所安乐,媲水而成,名曰濂溪
与之游者曰:「溪名未足以对茂叔之美」。
虽然,茂叔短于取名而专于求志,薄于徼福而厚于得民,菲于奉身而燕及茕嫠,陋于希世而尚友。
千古闻茂叔之馀风,犹足以律贪,则此溪之水,配茂叔以永久,所得多矣。
茂叔讳惇实,避厚陵奉朝请名,改惇颐。
二子寿、焘,皆好学承家。
求余作《濂溪诗》,思咏潜德。
茂叔虽仕宦三十年,而平生之志终在丘壑。
故余诗词不及世故,犹髣髴其音尘。
溪毛秀兮水清,可饭羹兮濯缨。
不渔民利兮,又何有于名。
弦琴兮觞酒,写溪声兮延五老以为寿。
蝉蜕尘埃兮玉雪自清,听潺湲兮鉴澄明。
激贪兮敦薄,非青蘋白鸥兮谁与同乐。
津有舟兮荡有莲,胜日兮与客就閒。
人闻挐音兮,不知何处散发醉;
高荷为盖兮,倚芙蓉以当伎。
霜清水寒兮舟著平沙,八方同宇兮云月为家。
怀连城兮佩明月,鱼鸟亲人兮野老同社而争席。
白云蒙头兮与南山为伍,非夫人攘臂兮谁余敢侮。
妙胜禅寺记 北宋 · 郑佃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延祐四明志》卷一八、《四明文献考》卷一一四、雍正《浙江通志》卷二三○、《四明图经》卷一○
法常弊于有,而法非有则不立。
是故道之应世也,以有为法,而以无为用。
犹云一身也,四体具则为成人,而所以为人者,非四体之任也。
夫声缘于耳而闻者非耳也,色缘于目而见者非目也。
茍废耳目而求声色之辨,则何所从而受之哉?
故以道观法,则内之耳目异处也;
以道观用,则外之声色同我也。
内外有辨,故事之所以显;
有无相生,故理之所以微。
此道之所以先天地而不生,后万物而不灭也。
故为之宫室,以致其恭;
为之像塑,以申其信;
而又为之言说、章句,以道其所归:此法之所以自立,而众之所可知也。
至于有相而不可以形求,有言而不可以情解,超然自得,而天地万物莫之能偶,此则智之所不及而用之所自成也。
明州定海县有禅院名妙胜,距州城三十里。
濒海之上,环水之中,居处庳陋,而有风涛漂注之患。
五代清泰中,居人姚绾始以其地易而新之,遂能避其患,而众安以处也。
其徒以籍相传,房居而族食,凡百有四十馀年,而院之存者无几矣。
熙宁五年,其徒以力不能胜而争讼以起,于是众列状以告于州,愿以为十方住持。
州下其状于僧司,使集众以举所知,而众皆以淡交者应州,凡两上其状而始获请。
淡交居之数年,而四方之人始知有妙胜矣。
信慕祈向,持金帛而至者,盖迹相接于路,而以后为愧,于是为之复新。
昔之故陋,今焕乎其有文矣;
昔之庳隘,今廓乎其有容矣。
又因其院之隙,以建转轮宝藏,其费累数百万,皆不烦于求而自应。
用工始毕,而其徒有讼于州,愿复得故处。
州以讯于县,县力争之而后已。
今既安且久矣。
交公于是日与其众谈无上之法,转无碍之轮,以蒙利于众生:此众之所愿记,而余之所以告于人者也。
若夫究竟寂灭而不住于法,万法现前而当体为用,说无所说,行无所行,而有无内外,不可以系而处之,此则智之所不及,而亦非余之所能言也。
元丰三年三月望日记。
天竺證悟智公塔铭绍兴二十八年十二月 宋 · 曹勋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七、《松隐文集》卷三五
證悟大师名圆智俗姓林
其母沈氏,梦一老儒求托宿室中,寤而生师。
幼便聪颖,精于处决,喜人诵书,不好戏弄,群儿拉为竹马之游,师方挟策问难字,略不与儿酬对。
父母异之,令习儒业,即欣然志学。
之后,书所经目,悉能讲说,虽医方卜筮,皆亦详究。
每用一药,即举寒凉治疗,使服者心开意晓,病亦随愈。
一日至僧舍,有律师方讲《观经》,倾听久之,叹曰:「落日之处,吾有故乡,今历耳根,如得家书矣」。
慨念世间名利非我所为,若流浪生死海中,徒自困尔,必依空寂之法,以横截苦处。
丈夫志气,岂不在兹!
是后每潜往听讲,尤喜天台之教,谓可传持。
父母不能夺其志,年二十四祝发受具,依白莲仙法师,入室问具变之道,仙指行镫曰:「如此镫者,虽性绝非本自空寂,理则具矣。
六凡四圣,所见不同,变则在焉」。
师不契,后因扫地,诵《法华经》至「知法常无性,佛种从缘起」,意遂豁然,径见仙而言之,仙曰:「且喜大事判然,《法华》止观,此为喉襟,汝能省知,诚造微入妙也」。
师自是游心昭旷,多以此示人,每五日一寝,馀则涵泳道要,惟恐不及。
或胜日佳时,人请放步閒静,师曰:「我之游则明窗净几,舒卷赤轴,游三周,参五佛,若阅止观,则十境十乘,见祖师于尘劫也」。
人益奇之,一坐东掖山二十四年,两山千众,既皆耆宿,师之论辩,悉出两山之右,遂请为上首。
患本宗学者囿于名相,胶于笔录,至以天台之传为文字之学,南宗鄙而不相领略,每勉其徒曰:「岂不思吾佛云:『是精进处,只此一句,便有向上机缘』。
何不觌面激扬斯事」?
其众闻此,莫不警悟。
师每至月半,作说戒,布菩萨法事。
或曰:「学圆顿者,何必尔耶」?
师曰:「吾于时刻中未尝不以波罗提木叉为师。
及以三十七道品纲纪其性,虽登坛受具踰五十年,而扶律谈未始辄易」。
台州参政谢公闻师道誉,请住祥符
殿撰刘公问:「教中一句,如何举扬」?
师曰:「文诠不到,即事为真」。
刘未晓,师曰:「现前诸法」。
刘曰:「犹是合头语」。
师曰:「是谁唤作」?
刘俛首未答,师曰:「离钩三寸,不犯烟波」。
刘大喜,即日亲制疏,请住鸿祐寺。
士夫欲其近城,又移住日山寺。
太守端明胡公问师曰:「闻师住鸿祐时,被旨面诵《大悲圆满心咒》,咒则不问,如何是大悲圆满心」?
师曰:「咒前所列十愿心,若将此愿心,投向刀山,山即摧折;
施诸饿鬼,鬼即饱满。
岂不因心而然」?
胡公称重。
又以所在道俗推仰,十年之间,再更白莲、赤城、庆善三大刹。
师至庆善曰:「吾落发之地,可以投老,始终有在,世可居矣」。
乡人亦争为出财力整治,忽奉旨住临安府上天竺寺
师曰:「都下名蓝,岂容冒居?
而荣出上命,理无违拒」。
即赴之,首见太师秦公,时方当国,问师曰:「止观一法耶,二法耶」?
师曰:「一法也。
譬之于水,湛然而清者止也,可鉴须发者观也,水则一耳。
又犹兵也,不得已而用之。
以众生有重昏巨蔽之病,用止观以药救其心性,归为大全之一体。
俾法界寂然,其名为止;
寂而常照,其名曰观也。
若其所止,则何所观?
如公垂绅正笏,燕坐庙堂,不动干戈,中兴海县,亦若是而已」。
公喜曰:「几乎蹉过,佛法之妙乃如此」!
太原王公深相器重,为法师会于觉苑,请师讲《华严经》,高临一众,义天性海者,因而无不通脱。
后见太师,忽曰:「觉苑所讲,如何是大方广」?
师曰:「大则无乎不在,方则非背非向,广则无所不有」。
又问四种法界,师曰:「事法界者波腾鼎沸,大用繁兴;
理法界者十方世界,永寂如空;
事理无碍法界者,在有不废无,虽动不离静;
事事无碍法界者,法法终日随缘,法法终日寂灭。
此四种他宗说为果,吾宗则与佛同源」。
又问:「四种外更有何法」?
师笑曰:「却请公下语」。
公曰:「可谓得《华严》髓矣」。
由是朝野争相传诵,谓未有脱然明白,若斯之伟。
上竺久在灰烬之馀,荒烟寒草,仅有一殿奉大士香火。
时重师行业者裒钱五万馀缗,殿堂门廊,焕然金碧,更新旧制。
当建造日,术者谓星辰不利主者,师曰:「佛与天星同一,造化茍得,宝坊轮奂,吾馀晖无几,死复何憾?
宜亟为之」。
师果微恙,谓众曰:「吾去无难,但此缘未了耳」。
是夕梦一仙人与药饮之曰:「此天液也」。
及觉,所病顿除,步武益轻,神采加健,众皆异之。
绍兴二十七年夏久旱,奉旨祈雨,师冥祷曰:「三日不雨,老朽将奚益」?
诚心所格,雨乃随至。
即于明庆寺讲《法华经》一席,遂告沾足。
师尝到寺庄,闻久用牲牢祀神,师曰:「何可违佛禁」?
即为神说戒,以兰羞代血食,自此年谷丰盈,倍于常岁。
次年夏中,遽督工役甚速,至冬寺屋咸备,忽示疾,语众曰:「渡江以来,得寺宇告成,志足意满」。
乃书偈曰:「人作辞世颂,我无世可辞。
白云回首合,青霭入看无」。
顾首座若讷曰:「汝于此方,当有大缘,宜绍道场,流通吾教」。
复书数语与当涂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佛法无量,不传亦大。
若讷后生可畏,先达咸推,戒行双弘,义观兼美。
宜嗣猊台之麈拂,俾奉灵感之道场」。
并写《遗平生知旧道俗书》,一皆有理,略无留难,放笔端坐而逝。
二十七日若讷等奉全身塔于寺之东,实十二月十二日也。
师孝于亲,信于朋友,祈祷于上下则应如影响。
尝著《普贤观指文》等数书传于世。
住持名刹,皆有建立。
受教之士,率能立僧,不徒为饭囊以取容于时,故所至辐凑,以不得侍瓶锡为恨。
仆喜其道,每亲炙之。
既就窆,若讷谓仆知师为详,请叙而刊之,乃为铭曰:
维兹岩邑,灵江之湄。
物秀而美,民淳以熙。
两山精勤,有證悟师
纵无碍辩,广智者辞。
学者千笠,抱疑颠倒。
师发正论,横议一扫。
声闻黄屋,赴天子诏。
以佛谕佛,即妙而妙。
驻锡上竺,戎烬之馀。
师乃唱言,万指并趋。
芟除榛莽,腾架殿庐。
士夫慕向,金碧其居。
朅来顶谒,师已川逝。
清风在堂,布金在地。
望断云汉,一塔永闭。
其嗣请铭,用信后世。
郑州原武监碑阴后序 北宋 · 刘跂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六○、《学易集》卷六
元祐六年八月天水赵公君锡监牧使,问其属曰:「原武监吾先大父文定公所请建,历年滋多,中废而复,其事迹本末固宜有存者」。
吏阅故牍,不能概见。
或得故邯郸李公淑所为监记良悉,而其石毁亡,公览之慨然,将复纪刻,会易守宛丘
八年四月中,公自陈复来守郑州,砻石前具,乃使节度判官朱浚明、推官孙协书篆,李公旧记凡庆历丁亥之官氏咸叙刻之,又使管城刘某别为后序,刻诸其阴。
按,原武监由庆历而后官守事治,如邯郸语中无所改,逮熙宁七年四月河南使者有言,始析而入旁监。
八年罢南北两使,其监悉废。
于是赋马给军,恳地为租,庐舍器用听他有司射取,或拆卖之。
旬月之间,其地为墟。
又十有三年,有诏复为监如故,以京辅近郡保马八百匹、六县故地千四百五十五顷有奇隶焉。
是岁郑始复为州,诸役并兴,而监尤急,缗钱所发,不问名籍,吏毋得舞文番休,以百计而奔走。
执事之人自称诏以六十日为期,期足而毕。
凡为屋八百二十有四,官居园舍、吏卒之区,前记所有略具,而井棚沟封植艺之事,其职在县吏者,岁岁增治之以为常。
以今会之,一废一复,费累巨万,而岁之经用不预。
此亦杰役,而七年于兹,未有书。
夫国马大事也,利害之数,上之人实图之,则何为而废,何为而复,固无得而记云。
至于事物名数及其岁月,乌可以无识?
抑闻之,异时孳育之法常在沙苑及河北,而原武、沙苑诸监专牧养而已。
今并河竭泽,马皆他产,不能暑湿,故登驹之赏设而未应。
牧地散接田垄,华离相错,其形如犬牙,如蠹文,如靥之著面,非截彼属此,公私易置,疆理不可得而治也。
沟封之法,广深三尺,其崇再倍,又植之林以为阻固。
岁时湮圮,工以千计,而丁壮数辈独任其责。
一捐闲粟数百千斛以募贫民,则倍为崇深,可支十岁。
尝得是三说于邑人,其言虽未必尽是,要必有可择者,故因叙前记纂辑后监之事,并录其说,以备有司考焉。
八年五月一日序。
记汉尚方剑 南宋 · 薛季宣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九四、《浪语集》卷三一
汉尚方剑,铭曰:「阳朔元年二月甲辰,尚方铁工臣某作」。
绍兴壬申岁,走管荆州机密,时园夫治竹间地,有得玉装剑具还其主者,走疑剑在,密令寻访,果得之。
阳朔,成帝纪年;
尚方,汉工官也。
法常以月食时铸剑,供天子服用。
当时器物多以小篆勒铭,此剑锻鍊成之,皆隶字,为可疑者。
然汉灵器、鲍氏镫铭尽西京隶刻,此铭字法高古,且剑匣之不锈,非今人所能为也。
王莽解剑佩玉璏赐新都侯相,可徵玉装具剑,汉世侯王之所通服。
朱云借成帝尚方斩马剑僇佞臣张禹,亦可想知当时尚方作剑之利。
是剑虽非成帝服御,要亦斩马类也。
走初买剑,以同幕李伯都父刚正好古学,知汉隶,出使验视,子都弹铗咤曰:「此剑可以陆斩牛马,如安昌侯者,鄙夫陆陆,何用齿吾刃乎」!
今屈指十七年,子都隔在泉壤,抚剑销黯,视几案间所用铜雀台甬瓦旧研,亦子都见遗,涕泪沾臆,拾其遗言作记。
法制论1085年 北宋 · 张耒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五七、《柯山集》卷三四、《苏门六君子文粹》卷二、《圣宋文选》卷二四、《崇古文诀》卷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昔者圣人之立法,告天下以其意而已。
故常立其大防,而其节目委曲所以施于事者,听夫人之自为,而不必其一切先立于我。
是故法立而意行,意行而利至。
盖天下之事,繁细琐屑,其情状万变,故不可以一致。
以吾一人区区之聪明,而先为之经画于此,而使之一从于我,则事将有格而不得成者。
夫其势不可以有成,而必求行焉,则物有受其弊者矣。
天下之法常坏于此,而世之惑者未之或知也。
今夫世之教战者,其为行列什伍,亦不过数者而已。
彼岂不欲尽欤?
势有所不可也。
何则?
敌人之智,百出而不可测,而我安能委曲而预测之耶?
必曰必如是而后胜,如是而后败,其委曲琐屑,一切先为之所,使无顾于敌者之何如,而惟我之为听,夫如是,则必败而已矣。
善教人者,晓之以其道,而不示以其事。
故告天下使无违吾意,则其委曲琐屑,虽小不尽,而吾之意犹在也。
呜呼!
三代之圣人,其聪明睿智足以深见天下之赜隐,然其制法也,亦何以异于此?
欲均天下之田,而为之井田。
欲分天下之地,而为之诸侯。
九夫为井,人得百亩而耕之,使夫大之不得以兼小,强之不得以并弱。
而后又为沟洫之制,自一夫而积之,至于万夫。
公之地方五百里,而男之地方百里,使之大小有序,而又列为九服之远近。
夫分田建国之法,如是而已矣。
夫天下之地,高卑之不齐,广狭之不一,水泉畎亩之差殊,与夫名山大川、污池薮泽之地当居十五,则亦安能较然如画于一枰之上哉?
彼圣人之法,不为之纤委琐屑以尽之,而特设其大端而已。
何也?
盖圣人之告天下者,特其意而已。
当是时,公卿凡当其职者,皆得出其智以尽天下之变。
因规而为之规,因矩而为之矩,使之各称其宜而不乱。
是以天子恭己优游于上,而所以均齐天下之理,亦莫不如意,而天下安享其利,人人皆得措手足于其中。
初若莫可依据,而吾之法卒立乎天下。
此先王之所以有所动作而天下乐之,虽天下之大事而为之无难者也。
不善为法者则不然,穷析天下之理于一身之聪明,恃区区目前之智而断万里未来之势。
故其法不患于不详,而天下卒不能行,而不知其患乃出于好详。
是故善用兵者,有违法无违意;
不善用者,有违意无违法。
法可违也,意不可违也。
夫天下之情,乐于有所为,而困于龃龉而不得放。
夫使人人足以自致,而其终不失吾之所欲,则亦足矣,何必区区使之从我而后可也。
百丈常禅师所编大智广1101年 北宋 · 释惠洪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八、《石门文字禅》卷二五 创作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洞山
余常识老僧知琼于司命山下。
琼,湓城人,黄龙无恙时客也。
为余言:「黄龙住山,作止甚详。
尝手校此录于积翠,谓门弟子曰:『佛语心宗,法门旨趣,至江西为大备。
大智精妙颖悟之力,能到其所安。
此中虽无地可以栖言语,然要不可以终去语言也』。
故其广演之语,大剔禅者法执。
而今之五家宗趣,皆此录森列,如井之在海,其清凉甘滑,泄苦浊毒所不同,而本则无异质也」。
予志其言久之,偶见洞山藏角破函中多故经,往掀搅之,乃获见常禅师居百丈日重编者。
熟读,验琼之言,信然。
校世所传,多讹略,因藏之,以正诸传之失,又志琼之首告也。
等慈寺钟铭 宋 · 李光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一七、《庄简集》卷一六、光绪《上虞县志》卷二五
等慈寺上虞为大伽蓝,庆历中咸润师所创建,经方腊之变,金碧之区鞠为草莽。
越二十一载,有僧首妙智大师志远,始出其衣囊,与其徒法常兼募众缘,经营而一新之。
师既以大厦安四众,又欲以鸿钟警六时。
悲愿既深,众应如响。
于是涓择吉日,精求良工,得富阳人陈诚稽合律度,范模阴阳。
凡用铜三千六百觔,高广之数,厚薄之齐,咸适厥中。
将以觉昏聋、灭罪垢,迷法性者寻声而顿悟,沈幽途者闻响而解脱,其功用岂不大哉!
绍兴辛酉九月某日也。
邑人李某睹兹胜事,随喜结缘,乃为铭曰:
诸佛出世,开方便门。
引导众生,莫捷声闻。
爰作鸿钟,以警朝昏。
灭除罪垢,诱掖善根。
众生愚痴,沦堕幽扉。
旷劫长夜,永无出期。
天鼓一动,若轮息机。
如雷如霆,渊达幽明。
声来耳边,不于空生。
若梦而觉,若醉而醒。
众真群魔,稽首耸听。
御试策 南宋 · 王十朋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一六、《梅溪先生廷试策》卷一、《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五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六、《宋史》卷三八七《王十朋传》、《南宋书》卷三三、《南宋文范》卷二八
问:盖闻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
仰惟祖宗以来,立经陈纪,百度著明,细大毕举,皆列圣相授之模,为万世不刊之典。
朕缵绍丕图,恪守洪业,凡一号令,一施为,靡不稽诸故实,惟祖宗成法是宪是若。
然画一之禁、赏刑之具犹昔也,而奸弊未尽革;
赋歛之制、经常之度犹昔也,而财用未甚裕,取士之科、作成之法犹昔也,而人才尚未盛;
黜陟之典、训迪之方犹昔也,而官师或未励。
其咎安在,岂道虽久而不渝,法有时而或弊,损益之宜有不可已邪,抑推而行之者非其人耶?
朕欲参稽典册之训,讲明推行之要,俾祖宗之治复见于今,其必有道。
子大夫学古入官,明于治道,蕴畜以待问久矣。
详著于篇,朕将亲览。
臣对:臣闻有家法,有天下法,人臣以家法为一家之法,人君以家法为天下之法。
人君之与人臣,虽名分不同,而法有小大之异,至于能世守其法者,则皆曰权而已。
人臣能执一家之权,守一家之法,以示其子孙,则必世为名家;
人君能执天下之权,守其家法以为天下法,贻厥子孙而施诸罔极,则必世为有道之国。
盖法者治家、治天下之大具,而权者又持法之要术也。
今陛下亲屈至尊,廷集多士,访治道于清问之中,首以监于先王成宪、恪守祖宗之法为言,是则陛下欲守家法以为天下法者,固已得之矣。
臣获以一介草茅,与子大夫之列,仰承圣诏,其敢不展尽底蕴,茂明大对,以为陛下遵祖宗、守成法之献邪?
臣之所欲言者无他焉,亦曰揽权而已。
尝谓君者天也,天之所以为天者,以其聪明刚健,司庆赏刑威之权而不昧也。
君之所以为君者,以其能宪天聪明,体天刚健,司庆赏刑威之权而不下移也。
天执天之权而为天,君执君之权而为君,故天与君同称大于域中,而君之名号必以天配。
以天道而王天下也,则谓之天王
天德而子兆民也,则谓之天子;
居九五正中之位,则谓之天位;
享万寿无疆之禄,则谓之天禄;
五服五章者谓之天命,五刑五用者谓之天讨,就之如日者谓之天表,畏之如神者谓之天威。
居曰天阙,器曰天仗,法曰天宪,诏曰天语。
天之大不可以有加,君之大亦不可以有加者,以其咸能司域中之权而已矣。
恭惟陛下蕴聪明之德,体刚健之资,躬亲听断,动法祖宗。
一诏令之下而万民莫不鼓舞者,如天之雷风;
一德泽之布而万民莫不涵泳者,如天之雨露。
开众正之路,杜群枉之门,而万民莫不悦服者,如天之清明
为政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而万民莫不拭目以观者,如天之运行而不息。
巍巍乎,荡荡乎,固不可以有加矣。
而臣犹以法天揽权为言者,盖陛下之德虽不可以有加,而臣子之心每以有加亡已而望陛下,此臣所以昧死尽言而不知讳也。
臣伏读圣策,首以「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为言,次及于祖宗立经陈纪,列圣相授之道,又次以今日奉行而不能无四者之弊为问。
臣有以见陛下知致治之道,在乎守成宪,遵祖宗,欲革今日之弊也。
臣切谓陛下能揽福威之权,率自己出,则成宪有不难守,祖宗有不难法,时弊有不难革,天下有不难治,凡所以策臣者,皆不足为陛下忧矣。
不然,陛下虽勤勤问之,臣虽譊譊诵之,无益也。
臣观自古善言治之人,未尝不以揽权为先;
自古善致治之君,亦未尝不以揽权为先。
「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者,箕子武王之言也。
「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至于无道,则自诸侯大夫出」者,孔子垂戒后世之言也。
谓「庆赏刑威曰君,君能制命为义」者,左氏记时人之言也。
谓「堂陛不可以相陵,首足不可以相反」者,贾谊告文帝之言也。
此臣所谓善言治之人未尝不以揽权为先也。
三皇官天下者,揽福威之权以官之也;
五帝家天下者,揽福威之权以家之也;
王计安天下而历年长且久者,揽福威之权以安之也。
汉宣帝善法祖宗之君也,然其所以能守祖宗之法、致中兴之业者,无他焉,以其能革霍光专政之弊,躬揽福威之权而已。
观其总核名实,信赏必罚,斋居决事,听断惟精,而神爵五凤之治,号为吏称民安,功光祖宗、业垂后裔者,盖本乎此也。
光武亦善法祖宗之君也,然其所以能守祖宗之法、建中兴之功者,无他焉,以其能鉴西京不竞之祸,躬揽福威之权而已。
观其总揽权纲,明慎政体,退功臣而进文吏,戢弓矢而散马牛,建武之政号为止戈之武,系隆我汉,同符高祖者,盖本乎此也。
唐明皇善法祖宗之君也,然其所以能守祖宗之法、致开元之治者,以其能革前朝权戚干政之弊,躬揽福威之权而已。
初,明皇锐于求治,姚崇设十事以要说之,其大概则劝其揽权也。
自谓能行,由是励精为治,责成于下而权归于上矣。
宪宗亦善法祖宗之君也,然其所以能守祖宗之法、致元和之治者,以其能惩前日沾沾小人窃柄之弊,躬揽福威之权而已。
初,宪宗锐于致治,杜黄裳惧不得其要,劝其操执纲领要得其大者,嘉纳之,由是励精为治,纪律设张,赫然号中兴矣。
此臣所谓自古善致治之君,未尝不以揽权为先也。
陛下惩前日权臣专政之久,收还福威之柄,运独化于陶钧,裁万机于独断,天下翕然称陛下为英主,凛凛乎汉宣帝光武、唐明皇、宪宗之上矣。
而臣尤劝陛下揽权者,非欲陛下衡石程书,如秦皇帝,而谓之揽权也;
又非欲陛下传餐听政,如隋文帝,而谓之揽权也;
又非欲其强明自任,亲治细事,不任宰相,如唐德宗,而谓之揽权也;
又非欲其精于吏事,以察为明,无复仁恩,如唐宣宗,而谓之揽权也。
盖欲陛下惩其所既往,戒其所未然,操持把握,不可一日而少纵之,使福威之柄一出于上,不至于下移而已。
臣切谓陛下欲守祖宗之法,莫若躬揽福威之权,欲揽福威之权,又莫若行陛下平日之所学。
五经泛言治道,而《春秋》者人主揽权之书也。
陛下圣学高明,缉熙不倦,万机之暇,笃好此书,固尝亲洒宸翰以书经传,刊之琬琰,以诏学者矣。
迩者,又命儒学近臣于经筵讲读之,是则夫子二百四十二年行事之书,固已默得于圣心之妙。
至于其间可谓揽权之法者,臣请为陛下诵之。
《春秋》书王曰「天王」者,所以为人君法天揽权之法;
有书「王」不书「天」者,所以为人君不能法天揽权之戒。
书朝、书会者,欲朝会之权必出于天子也;
书侵、书伐者,欲征伐之权必出于天子也,书僣礼乱乐者,欲其收礼乐之权也;
书僣赏滥罚者,欲其收赏罚之权也。
权在诸侯,则讥之,如践土之盟之类是也;
权在大夫则刺之,如鸡泽之盟之类是也。
先王人而后诸侯者,欲权在王人也;
内中国而外夷狄者,欲权在中国也。
书「盗」一字者,所以戒小人之窃权也;
书「阍」一字者,所以防刑人之弄权也。
凡一字之褒重于华衮者,皆所以劝人君揽权以作福;
凡一字之贬重于斧钺者,皆所以劝人君揽权以作威。
臣愿陛下尊圣人之经,行圣人之言,以是正天下之名分,以是定天下之邪正,以是成天下之事业,则何患乎不能监先王之宪、遵祖宗之法、革今日之弊邪?
臣伏读圣策曰:「仰惟祖宗以来,立经陈纪,百度著明,细大毕举,皆列圣相授之模,为万世不刊之典。
朕缵绍丕图,恪守洪业,凡一号令,一施为,靡不稽诸故实,惟祖宗成法是宪是若」。
臣有以见陛下谦恭仰畏,不以聪明自居,必欲行祖宗之法,以致中兴之治也。
臣以谓陛下欲法祖宗以致治,又不可不法《春秋》以揽权。
臣谨按《春秋》有变古则讥之之书,有存古则幸之之书,有复古则善之之书。
经书「初献六羽」者,讥隐公不能守祖宗之法而轻变先王之乐也;
书「初税亩」者,讥宣公不能守祖宗之法而轻变成周之彻也。
此所谓变古则讥之者也。
书「犹三望」者,讥僖公不郊而幸其犹三望;
书「犹朝于庙」者,讥文公不告朔而幸其犹朝于庙。
此所谓存古则幸之者也。
襄公十一年,书「作三军」者,讥其变古也;
昭公五年,书「舍中军」者,善其复古也。
此所谓复古则善之者也。
《书》曰:「无作聪明乱旧章」。
《诗》曰:「不愆不忘,率由旧章」。
汉惠帝曹参,守萧何之法,而海内晏然。
武帝张汤,取高皇帝之法纷更之,而盗贼半天下。
守祖宗之法者其治如此,变祖宗之法者其乱如彼,为人主者其可自坏其家法耶?
太祖太宗肇造我宋之家法者也,真宗、仁宗至于列圣,守我宋之家法者也。
先正大臣若范质、赵普之徒,相与造我宋之家法者也,在真宗时,有若李沆、王旦、寇准,在仁宗时,有若王曾、李迪、杜衍、韩琦、范仲淹、富弼之徒,相与守我宋之家法者也。
侧闻庆历中仁宗出御书十三轴,凡三十五事,其一曰遵祖宗训
二曰奉真考业。
三曰祖宗艰难,不敢有坠。
四曰真宗爱民,孝思感噎。
故当时君圣臣良,持循法度,四十二年之间治效卓然者,盖本乎此。
又闻熙宁中,先正司马光经筵进讲,至萧何、曹参事,谓不变法,得守成之道,且言祖宗之法不可变也。
异日吕惠卿进讲,立说以破之,谓法有一年一变者,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
五年一变者,巡守考制度是也;
三十年一变者,刑罚世轻世重是也。
随而折之曰:「布法象魏,布旧法也,非变也。
诸侯有变礼易乐者,王巡守则诛之,王不自变也。
刑,新国用轻典,乱国用重典,平国用中典,是谓世轻世重,非变法也」。
观二臣之言,亦足以见其人之邪正矣。
陛下自即位以来,固未尝不遵守祖宗成法。
比年有出于一时申请,权宜而行者,致与成法或相牴牾。
迩者陛下面谕群臣,谓国家政事并宜遵守祖宗,今又发于清问,以求致治之效。
臣有以见陛下得持盈守成之道,真仁宗之用心矣。
然臣复以揽权为言者,盖《春秋》讥时王失揽权之道,故诸侯遂有变法之弊。
今陛下欲守祖宗之法,宜用《春秋》赏罚之权以御之可也。
大臣有清净如曹参者,宜命之持循;
忠正司马光者,宜俾之讨论;
变乱如张汤者,则诛之;
异议如吕惠卿者,则斥之。
如是则祖宗良法美意,可以垂万世而无弊矣,尚何患乎天下之不治哉!
臣伏读圣策曰:「画一之法,赏刑之具犹昔也,而奸弊未尽革」。
臣有以见陛下欲行祖宗之法,在乎明赏刑以革弊也。
臣切谓欲奸弊之尽革,不可不法《春秋》以揽权。
盖《春秋》之法,非孔子之法也,成周之法也,故杜预曰:「周公之志,仲尼从而明之」。
经有书赏者,如锡命威公、锡命文公、锡命成公之类,皆所以讥时王之滥赏,非周公之赏也。
有书刑者,如杀其大夫、放其大夫、杀其公子之类,皆所以讥时君之滥刑,非周公之刑也。
时王失周公赏刑之法,不能革当时之奸弊,故仲尼以笔削之权代之,善劝而淫惧焉。
我祖宗制赏刑之法,载在有司,画一之章,然可睹,创之者如萧,守之者如曹。
未尝有滥赏也,而赏必当乎功;
未尝有淫刑也,而刑必当乎罪。
历世行之,弊无不革者,盖以圣祖神宗能揽权于上,而群臣能奉行于下故也。
司马光自为谏官及为侍从,尝以人君致治之道三献之仁宗,又献之英宗,又献之神宗,而其二说则在乎信赏必罚也。
三宗既用其言,以致极治矣。
以清德雅望,执政元祐之初,躬行其言以革时弊,进退群臣邪正之甚者十数人,天下皆服其赏刑之当,一时之弊亦无不革者。
我三宗真盛德之君,而亦可谓救时贤相也。
今者陛下躬亲万机,一新时政,斥逐奸邪,登用耆旧,禁锢者释,告讦者诛,兹赏刑之至公而革弊之甚大者也。
圣策犹以奸弊未革为忧者,岂今日朝廷犹有僭赏滥罚如春秋时乎?
臣不敢不陈其大槩。
夫人主赏刑之大者,莫若进退天下之人才。
今陛下每进一人,必出于陛下素知其贤,亲自识擢可也。
不然,则出于大臣侍从公心荐举可也。
不然,则采于舆论而天下国人皆曰贤可也。
苟不出于三者,而一旦遽进之,则议者必曰:「某人之进也,出于某人阴为之地也」。
如是,则一人之滥进,有以损陛下作福之权矣。
陛下每退一人,必出于陛下灼知其罪,震怒而赐谴可也。
不然,则出于谏官御史公言论列可也。
不然,则得于佥言而天下国人皆曰有罪可也。
苟不出于三者,而一旦遽退之,则议者必曰:「某人之退也,出于某人阴有以中之也」。
如是一人之误退,有以损陛下作威之权矣。
舜举十六相,而天下说其赏之当;
去四凶人,而天下服其罚之公。
陛下苟能以祖宗制赏刑为法,以虞舜用赏刑为心,执《春秋》赏刑之权以御之,则何患乎奸弊之不革耶?
若夫有某劳进某秩以为赏,犯某事得某罪以为罚,此特有司之职耳,非人主福威之大者,臣不复为陛下言之也。
臣伏读圣策曰:「赋歛之制、经常之度犹昔也,而财用未甚裕」。
臣有以见陛下欲行祖宗之法,在乎裕财用以经邦也。
臣切谓欲财用之有裕,又不可不法《春秋》以揽权。
谨按《春秋》书「臧孙辰告籴于齐」者,讥庄公不节国用,一岁不熟而告急于外也;
书「初税亩」者,讥宣公不节国用,变成周什一之法至于履亩而税也。
书「作甲」者,讥成公不节国用,至于以而出甲也;
书「用田赋」者,讥哀公不节国用,至于用亩而出军赋也。
《春秋》书「告」者不宜告,书「初」者不宜初,书「作」者不宜作,书「用」者不宜用。
臣由是知《春秋》赋税之书,为人君节用裕财之训明矣。
孔子齐景公之问政,不曰「政在生财」,而曰「政在节财」;
有若对鲁哀公之问年饥,不告之以生财之术,而告之以「盍彻」。
臣又知裕国之术实在乎节用也。
侧闻太祖皇帝有言曰:「我以四海之富,宫殿悉以金银为饰,力亦办。
但念我为天下守财耳,岂可妄用?
古称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
呜呼,大哉言乎!
真可为万世子孙保国之训也。
又闻仁宗圣性尤务俭约,器用止于漆素,衾褥止用黄絁。
嘉祐间临轩策士,出《富民之要在节俭》以为御题,时吕溱赋曰:「国用既节,民财乃丰」。
仁宗悦之,擢为第一。
仁宗取士命题之意,又真可为万世子孙保国之训也。
又闻熙宁初司马光、王安石同对,论及救灾节用事,安石曰:「国用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财者也」。
曰:「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歛以尽民财,民穷为盗,非国之福」。
安石曰:「不然。
善理财者,不加赋而上用足」。
曰:「天下安有此理?
天地所生财货万物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譬如雨泽,夏涝则秋旱。
不加赋而上用足,不过设法阴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
此乃桑弘羊汉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武帝不明耳」。
司马光之名言,真可谓节用理财之法、聚歛毒民者之深戒也。
陛下自和戎以来,兵革不用二十年矣,是宜仓廪富实,贯朽粟陈,如成、康、文、景时可也,而圣策乃以财用未裕为忧。
虽臣亦切疑之,岂国家用度之际,有所未节乎,奢侈之风有所未革乎,不急之务、无名之费尚繁乎?
今赋入不及祖宗全盛之日,而用度不减祖宗全盛之时。
三年郊祀之礼所不免者,而臣下赏赐之费有得而省也。
不得已之岁币所不免者,而使命往来之费得而省也。
百官之俸所不免者,而冗官得而省也。
六军之养所不免者,而冗兵得而省也。
臣所谓用度之际有所未节者如此之类,不止乎此也。
朝廷往尝屡有禁销金之令矣,而妇人以销金为衣服者,今犹自若也。
又尝有禁铺翠之令矣,而妇人以翠羽为首饰者,今犹自若也。
是岂法令之不可禁乎,岂宫中服浣濯之化,衣不曳地之风未形于外乎?
臣所谓奢侈之风有所未革者,盖在乎此也。
臣又闻之道路,谓远夷外国有以无益之奇玩,易我有用之资财者。
池台、苑囿、车骑、服御有未能无所增益者,中贵外戚、便嬖使令、倡优伶官之徒有未能无非时赏赐者,臣所谓不急之务、无名之费尚繁者,盖在乎此也。
汉文帝躬行节俭以化民,而海内至于富庶。
臣愿陛下揽权于上而革众弊,以文帝及我太祖、仁宗恭俭为法,以《春秋》所书为戒,则何患乎财用之不裕乎?
若夫自同于聚歛之臣,献生财之术,则臣不敢也。
臣伏读圣策曰:「取士之科、作成之法犹昔也,而人才犹未盛」。
臣有以见陛下知致治之道在乎得士,而欲人才之盛如祖宗时也。
臣切谓陛下欲人才之盛,宜揽育才取士之权。
臣谨按《春秋》书「作丘甲」,《谷梁》因论古者有四民,而以士民为首。
范宁释之曰:「士者,治道艺者也」。
又按经书「单伯送王姬」,《谷梁》曰:「单伯者,我之命大夫也」。
范宁释之曰:「古者诸侯贡士于夫子,大国三人,次国二人,小国一人」。
又按《公羊春秋》曰:「什一行而颂声作」。
何休因论及成周之时,井田校室之制、大学小学之法、养士取士之说为甚详。
又按经赦许止之罪,《谷梁》曰:子三月,「不免水火,母之罪也。
羁贯成童,不就师傅,父之罪也。
师傅学问无方,心志不通,己之罪也。
心志既通而名誉不彰,朋友之罪也。
名誉既彰而有司不举,有司之罪也。
有司举之而王者不用,王者之过也」。
《春秋》伤时王失育才取士之权,而默寓其意于笔削之际。
《公羊》、《谷梁》、范、何休之徒,从而发明之,亦可谓有功于风教矣。
我祖宗以来,取士于科举,是古者诸侯贡士之法也,养士于太学,是古者校庠序之法也。
又有制科以待非常之士,是有取于汉唐盛世之法也。
进士科或用诗赋,或用经义,虽更变不同,而未尝不得人也。
大学之士或出于舍选,或出于科举,虽作成不同,而亦未尝不得人也。
二百年间,名臣钜儒,建勋立业,背项相望,莫不由此涂出,可谓盛矣。
陛下往者虽在干戈日不暇给之中,而亦未尝废俎豆之事。
自偃兵以来,复兴太学以养诸生,其取士之科、作成之法,一遵祖宗之旧,恩甚渥也。
而圣策犹以人才未甚盛为忧者,臣辄献揽权之说焉。
今取士之科、作成之法虽曰犹昔,而人才非昔者,由福威之权下移于前日故也。
夫法之至公者莫如取士,名器之至重者莫如科第,往岁权臣子孙、门客省闱殿试,类皆窃巍科,而有司以国家名器为媚权臣之具,而欲得人乎?
朝廷比因外台之言,例行驳放,士论莫不称快。
臣愿陛下常揽福威之权以御之,严诏有司,谨取士之公法,而无蹈往年之覆辙可也。
至所谓作成者,盖欲作成其器,如鸢飞鱼跃,涵养其平日之刚方,而成就其异时之远大者耳,非取其能絺章绘句,以媒青紫也。
自权臣以身障天下之言路,而庠序之士养谀成风,科举之文不敢以一言及时务,欲士气之振乎?
臣闻嘉祐间仁宗以制科取士,时应诏者数人,眉山苏辙之言最为切直,考官以上无失德而妄言,欲黜之,独司马光慨然主其事。
仁宗曰:「朕以直言求士,其可以直言弃之邪」?
擢寘异等。
此陛下取士之家法也。
臣愿陛下以仁宗为法,以前日权臣之事为戒,命庠序去谤讪之规,科举革忌讳之禁,有司取忠谠之论。
将见贤良方正、茂才异等、直言极谏之士济济而出,如仁宗时矣,尚何患人才之不盛乎?
臣伏读圣策曰:「黜陟之典、训迪之方犹昔也,而官师或未励」。
臣有以见陛下知致治之道在乎得人,而欲官师之励如祖宗时也。
臣切谓欲官师之励,宜揽黜陟贤否之权。
谨按《春秋》隐十一年书「滕」,至威二年别书「滕子」,范宁曰:「前称今称子者,盖时王所黜」。
隐二年书「纪子」,至威二年则书「纪」,范宁曰:「前称子今称侯者,盖时王所进」。
臣切谓《春秋》时王不能黜陟诸侯,是必夫子以赏罚之权因其贤否而黜陟之也。
又按经书,楚曰「荆」,《公羊》曰:「荆者
州名也。
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
何休释之曰:「圣人因周有夺爵之法,故备七等之科以进退之」。
臣是以知《春秋》实夫子黜陟之公法也。
故为臣而知《春秋》者则必为忠臣,盖《春秋》以责忠臣之至,训迪天下之为人臣者也。
为子而知《春秋》者则必为孝子,盖《春秋》以责孝子之至,训迪天下之为人子者也。
我国家任官之法,上自公卿百执事,下至一郡一县之吏,无非以公道黜陟之,固无异虞舜三载考绩之法也。
有学以教之于未仕之前,有法以禁之于筮仕之后,无非以公道训迪之,固无异乎成周训迪厥官之方也。
故当时为官师者罔不勉励厥职。
坐庙堂之上,与天子相可否者,是宰相之励其职也;
立殿陛之前,与天子争是非者,是谏官之励其职也;
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者,是御史之励其职也。
百官励其职于朝,守令励其职于郡县,是以祖宗之世,内外多任职之臣,故其致治之效远出汉唐之上。
今陛下任贤使能,以建中兴之治,黜陟之法、训迪之方无非遵祖宗之时,而圣策乃以官师未励为忧者,臣辄献揽权之说焉。
今黜陟之法、训迪之方虽曰犹昔,而治效非昔者,由福威之权下移于前日故也。
夫法之至公者莫大乎黜陟,而治乱之所系者莫重乎官师。
曩者内外用事之臣,多出乎权门之亲戚故旧朋党,文臣或非清流而滥居清要之职,武臣或无军功而滥居将帅之任,贿赂公行,其门如市,郡县之吏,其浊如泥,是皆官曹澄清时可堪一笑者。
至于一言忤意,虽无罪而亦斥,睚眦之怨,虽忠贤而必诛。
其一时黜陟皆出乎喜怒爱憎之私,无复有唐虞考绩、李唐四善二十七最之法,求欲其尽瘁励职,乎?
若夫所谓训迪者,盖将以忠义训迪之,使其忘身徇国而已,非欲训迪其巧进取、善造请以事权势也。
当权门炙手可热之时,搢绅相率为佞之不暇,孰有以忠义相训迪者乎?
至于今日而官师犹未励者,以其承积习之后,而馀弊未革故也。
陛下必欲官师咸励厥职,莫若大明黜陟于上,而以黜陟之次者付之宰相,又其次者付之吏部,又其次者付之监司可也。
庆历中仁宗夏竦等,用杜、韩、范、富以为执政,以欧阳脩、余靖、王素、蔡襄为谏官,皆天下之望,鲁人石介作《圣德颂》以揄扬之。
此陛下黜陟之家法也。
臣愿陛下以仁宗为法,以前日权臣之事为戒,执福威之大柄以为黜陟之法,明忠孝之大节以为训迪之方。
如是,则尚何患乎官师之不励职如祖宗时乎?
臣伏读圣策,谓:「奸弊未尽革,财用未甚裕,人才尚未盛,官师或未励,其咎安在,岂道虽久而不渝,法有时而或弊,损益之宜有不可已邪,抑推而行之者非其人邪?
朕欲参稽典策之训,讲明推行之要,俾祖宗致治之效复见于今,其必有道」。
臣仰见陛下愿治之切,思慕祖宗之深,欲聿追其盛德大业者,可谓勤且至矣。
然臣已陈揽权之说于前,且以《春秋》,为献。
抑尝闻先儒曾参有言曰:「尊其所闻则高明矣,行其所知则大矣」。
《春秋》之学,陛下既已深得之,复能尊其所闻,行其所知,揽福威之权以守祖宗之家法,则赏刑当而天下悦矣,奸弊不患乎不革;
节俭行而天下化矣,财用不患乎不裕;
取士公而贤能出矣,人才不患乎不盛;
黜陟明而邪正分矣,官师不患乎不励。
祖宗致治之效,又何患乎不复见于今邪?
若夫所谓道虽久而不渝,法有时而或弊,损益之宜有不可已者。
臣按先儒释《春秋》有变周之文、从周之之说,又有商变、周变商、春秋变周之说。
臣以谓《春秋》未尝变周也,特因时而救弊耳。
又尝闻董仲舒之言曰:「先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处,故有眊而不行。
救其偏者,所以补其弊而已矣」。
我祖宗之法譬犹大厦,弊则修之,不可更造。
苟不知遵守而轻务改更,臣恐风雨之不芘也,损益之宜有不可已者。
臣愿以仲舒补弊之说为献,乎?
若夫所谓「推而行之,有非其人」者,臣按《春秋》书「乃」一字,如「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之类,《谷梁》释之曰:「乃者,亡乎人之辞也」。
盖言任用不得其人耳。
又尝闻荀卿之言曰:「有治人无治法」。
商周之法非不善也,苟得其人,监于成宪常如傅说之言,遵先王之法常如孟子之言,率由旧章如诗人之言,则夏商周虽至今存可也。
汉唐之法亦非不善也,苟得其人曹参之守法,宋景之守文,魏相、李绛之奉行故事,则汉唐虽至今存可也。
祖宗之法非不甚善也,苟得其人司马光之徒持守成之论,则垂之万世与天地并久可也。
陛下既知前日推而行之非其人矣,则今日又不可不慎择焉。
臣愿以荀卿有治人之言为献,乎?
若夫参稽典策之训,则有历朝之国典在焉,祖宗之宝训政要在焉,有司之成法在焉,朝廷之故事在焉。
陛下宜诏执政与百执事之人参稽而奉行之可也。
若夫讲明推行之要,则无若乎揽权。
陛下提纲振领,而以万目之繁付之臣下可也。
陛下终策臣曰:「子大夫学古入官,明于治道,蕴畜以待问久矣。
详著于篇,朕得亲览」。
此陛下导臣使言,臣不敢不尽言也。
臣闻人主开求言之路,必将有听言之实。
人臣遇得言之,不可无献言之诚。
盖求言之路不常开,而得言之不易遇。
今陛下开求言之路,而臣遇得言之,陛下有听言之实,臣其可无献言之诚乎!
臣复有一言以为陛下献者,欲陛下正身以为揽权之本也。
按《春秋》书正者,杜预谓欲其体元而居正
《公羊》又有「君子大居正」之
谓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者,董仲舒之论正也。
谓人君所行必正道,所正言,所居必正位,所近必正人者,刘蕡之论正也。
臣观自古人君能正身以化下者,莫如周文王,不能正身以化下者,莫如汉武帝
文王宅心于正道之中,其勤劳则日昃不遑暇食,不敢盘于游田,以庶邦万民惟正之供,故能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见于《思齐》之诗。
在位之臣皆节俭正直,见于《羔羊》之诗。
人伦既正,朝廷既治,天下被其化,又见于《驺虞》之诗。
文王能自正其身,而其下化之如此。
若夫武帝则不然,其所以自治其身与其下应之者,皆不正也。
好谀也,故公孙弘曲学以应之;
好刑也,故张汤曲法以应之;
好利也,故孔仅桑弘羊以剥下益上应之;
好兵也,故卫青、霍去病以拓土开疆应之;
好夸大也,故司马相如作《封禅书》以应之;
好神仙也,故文成五利之徒以左道应之。
武帝不能自正其身,而其下应之如彼。
臣愿陛下以文王为法,以武帝为戒,端厥心居以为化本,非正勿视,非正非听,非正勿言,非正勿动。
其用人也不必问其才不才,而先察其正不正。
是果正人也,其进则为治之表,其可以其才不足而不与之进乎?
是果不正人也,其进则为乱之机,其可以其才有馀而使之进乎?
其听言也必观其言之是与非,斯可以见其人之邪与正。
有逊志之言必将察之,曰:彼何为而投吾之所好哉,是必不正人之言也,是言之有害于我者也,其可以其逊吾志而受之邪?
有逆耳之言必将察之,曰:彼何为而犯吾之所恶哉,是必正人之言也,是言之有益于我也,其可以其逆吾耳而不受邪?
左右誉言日闻必察之,曰:是必不正人也,是必阿大夫之类也,是必善结吾左右以求誉者也,退之矣。
左右毁言日闻必察之,曰:是未必非正人也,是必即墨大夫之类也,是必不善结吾左右以致毁者也,进之矣。
如是则一念虑无非正心,一云为无非正道,左右前后侍御仆从罔匪正人,殆见四方万里,风行草偃,莫不一于正矣。
臣愿陛下以是为揽权之本,而又任贤以为揽权之助,广览兼听以尽揽权之美。
权在陛下之手则所求无不得,所欲皆如意,虽社稷之大计、天下之大事,皆可以不动声色而为之,区区四者之弊,尚足以轸渊衷之念哉!
臣闻主圣臣直,惟陛下赦其狂愚,不胜幸甚,臣昧死,臣谨对。
论选举当求可行疏 南宋 · 袁说友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九四、《东塘集》卷八
臣闻之,天下之患,莫大于使学者弃难而图易,因利而求害也。
昔之圣人惧人之浅其所习也,于是乎有所谓难者而使之必知;
惧人之溺于所谋也,于是乎有所谓利者而使之必贵。
圣人非切切然于所可缓也,盖举天下弃难而图易,则其学之难者,将使何人而知之?
举天下因利而求害,则其事之利者,将使何人而贵之?
圣人固不安于此也。
嗟夫!
君子之学,其亦求至于难者耳。
天下之理,其粗著于显然易见之间,而其妙寓于隐赜难明之际。
得其一说者,不若得其说之全;
得其一意者,不若得其意之尽。
若以一说一意之易而遽止焉,其何贵乎君子之学哉!
圣人曰:「吾必使学者不弃难而图易,则至难之理,彼或可得之矣」。
天下之事必有利害之殊,世固可以去害而就利,而又岂可因利而就害哉?
吾之心将以致某利也,然其致之甚艰,利未及我,而害已踵至,则亦为甚不可。
今夫学者固有以某事而致某利也,若以某事而致某害,圣人安得不穷其致害之由而绝之?
是二者之说常存于选举之间,众人之所忽而不思,而智者每以为虑,岂非为学者之所轻重,抑有不可不讲者欤?
自周家有乡举里选之法,而由汉迄唐,其制屡变而不一,以至于我国家,所以剔蠹而刬弊者,亦靡不至。
天下之士率三岁而偕计于乡邦,又程之南宫,然后天子亲策而予之仕。
其察之不为不详,其官之不为不审,凡有志于此者,亦莫不激昂淬励,以求自奋于一日之程,盖亦以法之可行。
此天下所以常行而不倦。
虽然,事不以法而不生,而法常以事而必变。
如今之选举,其大概固合乎人情,若其间或有使学者弃难而图易,因利而就害者,此则不可以不革也。
何以言之?
士之于言语文章,犹人必有饮食衣服之具;
学之必以经,犹衣之必以桑麻,食之必以谷粟也。
舍桑麻谷粟而为衣食,则其用必不可久;
舍经而为学,则其理必不可造。
而今之学,徒志于傥来之荣,而不先正其在我者,故以十人求之,而舍经习赋者,则已七八矣。
彼非恶夫经也,必曰习词赋者,虽仓猝而可为,而通乎经者,非累年不可也。
知其难而弃之,而不知夫难者盖理之所会;
知其易而图之,而不知夫易者实理之所阙也。
乌有以君子之学而自阙其理哉?
噫!
言物者耻一物之不知,问字者耻一字之不辨,学焉而不志于通经,亦已惑矣。
臣非敢以习赋者之举不知经也,然其间或有以古人志学之年,一朝挟雕虫之艺而遽被乡书,有老儒通经者之所不可得。
盖有徒惑一时缀缉之工,遂以谓过于通经隐奥之说,此其为大可革也。
往者朝廷两行兼经矣,然不待再举而又易之。
其说则曰:「词赋非老儒之便也」,是以一变而不复用。
不知其以经义进者,若果有卓越之论,虽曰赋不及之,要亦宜置高等。
况其既通经学,则所谓词赋者,殆不过在不能工巧之失,必非缪而举不足读也。
苟以如是之说而试之,又安足为老成者之病哉?
故曰弃难而图易也。
臣愚以为宜申前制所未尽者,率自今日始。
然前日之法,尝以大经之义二,小经之义一,以为一日之长,则其文或几于太简,又安能尽见能否之实?
宜于大经之义,益以一篇,而其小者则如旧制,庶几学者有所本而不杂。
今川蜀之士来廷试者,盖肇于辛未之春,以迄于今日而不变。
朝廷亦欲使其皆试于廷,以均远迩之势;
而蜀之士子亦欲观光上国,能为魁选之荣。
若以此推之,则亦何害之可云也!
而臣尝得于蜀人之言,皆谓因利而就害者,莫过于此。
夫蜀之距上都几万里,方之仲月,固以挈挈而在道。
彼以万里之涂,必有数百千之储而后可达。
然又道路奔冲之劳,疾病安养之事,其贫且无力者,必鬻产通贷而后行,以此而破家者。
而往来之久,力疾而归,抱疾而死者,往往有之。
彼之心固将以谋利也,而或有破家者,有殒身者,此不亦甚可恻哉!
故曰因利而就害者。
臣愚以为宜立一格,有以酬其欲来之心,而绝其就害之路。
凡魁蜀之省闱者,其恩列之视大魁略杀一官;
而列于二三者,则与廷试之五名者等。
庶几不失蜀人之本心,而深革其远至之害。
然今之来者,固不能却而使之归。
若因其归涂,增其驿券,亦足以为寒儒之助。
凡此皆能救学士大夫之病,而世之论者,遂指为迂阔而不一言。
噫!
文章与时高下矣,岂可使之弃难而图易?
君之仁者,善养士矣,又岂可使之因利而就害也哉?
臣之所言,其亦虑夫可为而不为也。
汉唐及今日法制 南宋 · 陈亮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三六、《陈亮集》卷一三
仁义法制,帝王之所以维持天下之具也。
贾生之言曰:「仁义人主之芒刃,法制人主之斧斤」。
是岂真知仁义法制者哉!
三代之所以为仁义者,井田、封建,其大法也。
秦举先王之法而尽弃之,不二十载而社稷为墟。
汉高帝与群雄并起而争天下,天下既定,异姓而王者八国,故大封同姓以镇之。
末年异姓浸少,而同姓日以强大,所赖通侯诸将参错其间,而郡县往往秉其阨塞地利。
景、武之间,同姓既微,而通侯之子孙绝灭殆尽,独郡县之权无恙也。
汉法日密,而权浸以轻矣。
中外殚微而奸邪生心,为天下者,果可无大法以维持之邪?
中兴悉监前弊,并宰相之权而收之,政不任下,事归台阁,先王之大法日泯,而享国之长不减前汉,何也?
唐兴,在民则有口分、永业之田,在官则有租、庸、调之法,为之刺史都督以统之,而府兵之法常足以制天下之变。
府兵既废为彍骑,则立节度于外以捍边陲,及节度之兵既强,而天下之权在藩镇。
虽为唐家之患无虚日,其间庸君暗主往往绝而复续,盖亦藩镇角立于天下,而其势未易以亡也。
藩镇天下之弊法,唐亡犹赖以不速,法庸可少邪?
五代之际,藩镇之祸极矣,艺祖一兴而四方次第平,藩镇拱手以趍约束,艺祖因得以尽收其权,使列郡各得自达于京师,以京官权知,三年一易,财归于漕司,而兵各归于郡,朝廷以一纸下郡国,如臂之使指,无有留难,自管库微职必命于朝廷,而天下之势一矣。
积而至于今日,而郡县之权日轻,虽有贤守令,举足造事,一不当豪民之意,摇手往往足以撼动之;
而朝廷科条日密,更易不定,吏民不相习知,举天下郡县而皆可以撼动,是何以尊朝廷而壮国势哉!
今庙堂如逵路,侯王如富室,兵民无制,文武相伺,所赖以维持天下者,往往按之古而不合。
愿与诸君讲求其故,以待上之采择。
问商税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九一、《圈点龙川水心二先生文粹》后集卷一七
患目前之难为者,其正大宏远之法常至于不得立,此甚可惜也。
昔者戴盈之告孟子曰:「什一,去关市之征,今兹未能,请轻之,以待来年」。
夫盈之所谓未能者,岂非以其目前之近患也哉?
孟子诮焉,谕之曰日攘邻鸡者,以为直当速已而勿为耳。
夫不计其事之利害而独论其义之是非,以孟子为之,必有道焉,而盈之之智不足以及此欤?
然则不能反先王之政而甘心于末利之征,岂亦后世有不得已者?
往者诏书宽大,取凡州县之关征非朝籍所置者尽废之,盖庶几于周文之治焉。
既而又蠲畿甸之内其为商之征者一岁,以今之厚利举而委之州县。
然则虽文王亦未必能也,所谓正大宏远之法,其将由此而遂立欤!
虽然,自关征之废也,州县官吏皇皇然自以不足为忧,而都畿之内又方病其岁家之不给,虽出内府之藏以偿其入,而顾以为隐征羡利在于倍称之外者,今无所从得焉,而问其目,则曰官吏之禄也,兵之廪也,朝廷百事之须也,是固不可缺者。
嗟夫,此特目前之近患耳。
虽然,以仁心行仁政,其势常沮挠于目前之近患,而有大于此者,则将真不可欤?
今将讲求孟子之遗意,其所以能速废而立政者,必不使有目前之患以自沮其良法,而遂宽盈之之忧,可乎?
夫果若是,则岂惟关市之不征哉?
夫果不若是,则凡为厚歛多取之术者,固后世为国者之正义也,其何以辨之?
愿尽心焉。